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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原网站用户字号:[ ]


各市、区体育(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强市建设的意见》、《威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不断加大群众体育工作力度、增加全民健身事业经费投入,努力推进运动生活化进程,实现了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涌现了一批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市体育局决定评选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予以表彰。

  一、奖项设置

  “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和“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办法

  由市体育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市、区体育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推荐,市体育局审核确定。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组织合法、机构健全、热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经常组织或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在全市或本行业全民健身工作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全市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经常参加全民健身活动,能够积极为其它市民参与健身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全市体育系统不参加本次评选。

  四、评选数量

  (一)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1.市直:6个。

  2.城市社区: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环翠区各2个,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各1个。

    3.农村: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环翠区各2个,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各1个。

(二)2011年度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

     1.市直:6个。

     2.各市、区各2人。

  五、材料报送

  请各市、区于2012年2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和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至市体育局群体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 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填报时间:填报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详细地址

市、区体育部门意见

(盖章)

市体育局

审核意见

附件2

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填报时间:填报人:联系电话: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市、区体育部门

意见

(盖章)

市体育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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